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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一般工商业电价降22%
发布时间:2019-08-02 查看次数:1017


     今年以来,一般工商业电价一降再降,为什么有商户还是没享受或感受不到降价呢?日前,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召开关于进一步规范转供电主体电费收取行为专题会,昆明将落实好政策,确保一般工商业电价累计降价0.133元。

  今年以来,云南省经过4月1日、7月1日两次降价,一般工商业电价累计降价0.133元,降价幅度达到22%,超额完成降价10%的目标。但由于转供电环节经营主体多、涉及面广,部分一般工商业用户仍享受不到或感受不到降价,这是因为降价政策需要由转供电主体(向供电部门收交费的总表客户)落实到每一个终端客户。

  会议明确,转供电主体要将降价政策落实到终端客户,对于公用设施用电和损耗,双方应通过租赁费、物业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严禁单独收取或与电费捆绑收取,也不得通过大幅度提高物业费用等方式转嫁收费。

  会议要求,全市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价格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明确专人负责,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执行到位。落实好本地区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具体工作任务,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

  此外,一般工商业用户可以按电费除以电量最终得均价的方式算一算。如发现降价政策没有落实到位,可拨打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拨打24小时供电服务热线95598反映。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对转供电主体进行不定期抽查,对被举报的企业及时约谈,违规行为要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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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预计降低电费5300万元

    据了解到,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在今年连续两次降价后,预计将为全市一般工商业客户降费5300万元。

  据昆明供电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一般工商业客户准时、准确享受新电价政策,昆明供电局自7月1日起将全市100余万用电客户的抄表周期调整为每月一抄,保证所有客户抄表、算费与调价同步开展。同时,积极推广一般工商业客户市场化交易,提前开展客户计费信息梳理和计量装置改造,确保客户入市无门槛。统计显示,截至7月20日,这一项共计有1462户一般工商业客户“入市”,交易电量达12927.68万千瓦时,累计为客户减少电费支出1067.09万元。

  今年首次(4月1日)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后,昆明供电局按照“不漏一户,不留一个死角”原则,核验了17.06万一般工商业客户电价落实情况。当月全市一般工商业客户共计减少电费支出2549.04万元。7月1日再次降价后,预计将为全市一般工商业客户降费5300万元。

  昆明供电局上述负责人表示,未来该局将持续抓好一般工商业用电降价惠民政策,实现电价政策落实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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