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三方机制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三方机制
晋宁县健全三方机制工作会议制度
发布时间:2016-11-25 查看次数:1098

晋宁县为进一步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建设,推进县三方机制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进一步发挥劳动关系协调三方机制的积极作用,促进县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经晋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宁县总工会、晋宁县企业家协会、晋宁县企业联合会、晋宁县工商业联合会研究,决定定期召开晋宁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作会议,并形成制度。

   一、县三方机制会议内容

   1、研究分析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和政策、制度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协调三方的政策主张和立场,对制度并监督实施涉及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2、三方互相通报各自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分析劳动关系状况和发展趋势,对劳动关系方面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对跨地区或在我县具有较大影响的集体劳动争议和群体性事件进行调查研究,对社会影响重大的劳动关系问题交换意见,提出应对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3、总结、交流、推广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中的先进经验。

   一、参会人员

   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负责分管劳动关系的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工作人员,必要时可扩大范围。

   二、会议承办

   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作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每次会期一天;会议由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单位轮流承办,地点由承办单位自行确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办方承担;会议主持由承办单位担任。

   三、其他事项

   承办单位于会议召开前15日必须向三方成员单位发放议题表征集会议议题,承办单位收集议题后将议题内容形成书面通知于会议召开前一周通知各成员单位。会议期间,承办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形成会议记要发放到各成员单位,也可视情况上报或下发。三方会议做出的决定,会议三方应积极贯彻落实,有关落实情况应该在下一次三方会议上予以通报


技术支持:奥远科技
Copyright©2019-2020昆企协“三会”All Rights Reserved 滇ICP备19010857号-1 滇公网安备530103020008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