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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科技人才或将实行“三项工资制”
发布时间:2021-07-19 查看次数:690

    日前,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起草了《关于在部分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中推行高层次科技人才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方案》,在部分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中或将推行“三项工资制”,创新和改进人才收入分配方式,给予项目承担单位更多收入分配自主权。

  根据《方案》,高层次科技人才牵头或作为骨干参与的云南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在实施范围内。在项目方面,重大项目应满足研发目标明确可量化,围绕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和建设“数字云南”的重大科技需求,开展重大基础前沿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原则上单个项目财政支持额度500万元及以上。在人才方面,高层次科技人才是指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人才计划科技人才、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高层次创新团队(限排名前三团队核心成员),或具有相应水平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聘用和引进的急需紧缺、业内认可、业绩突出的极少数高层次科技人才。

  “三项工资制”中,对重大项目目标适宜以年度作为业绩考核周期、需要特殊激励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可实行年薪制;对承担技术含量高、研发周期较长的重大项目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可实行协议工资制;对承担重大项目中阶段性任务较强的临时聘用或柔性引进高水平科技人才,可实行项目工资制。

  值得注意的是,省科技厅将强化对重大项目绩效考核和科研诚信管理,综合运用关键节点“里程碑”式管理、中期评估等方式,加强项目关键环节考核和科研信用审查,对项目实施进度严重滞后或难以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科研信用评定为不良等级的,由省科技厅及时予以调整或取消后续支持,并不再执行“三项工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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